出軌真的是因為沒有感情了嗎?很多人可能會說:“不然呢?他愛我為什么還要出軌呢?但凡考慮到會傷害我,傷害這個家,他也不會選擇出軌!”
其實不然,曾經收到過來自這樣一位丈夫的匿名傾訴:
“我的經歷沒有轟轟烈烈的劇情,有的只是和普通夫妻一樣的喜怒哀樂。我一直都認為愛情這種東西可遇不可求,遇到了更是要好好珍惜,能忍讓的我盡量都忍讓。
當初喜歡她,她的獨立,她的俏皮可愛,她的浪漫,至今回憶起來都覺得美好。而且,也讓我體會到了被愛。父親意外去世那會兒,我趕回老家,安撫母親,安排喪事,一直沒空回她消息,后半夜看了微信,看到她接連不斷催問,簡直煩躁到了極點,接了電話就一通抱怨,電話那頭,‘你怎么不告訴我你回家是這個事兒啊,難過壞了吧,你等等我。’
大半夜的她出現在高鐵站,矮我一個頭的她,抱著我,讓我哭出來,那一刻起,她就是我永遠的軟肋。
從學校到社會,從武漢到北京,再到杭州,我們從異地熬到現在,我從沒想到過我會出軌。”
“但真正進入到婚姻生活后,雙方父母的介入以及諸多瑣事,她脾氣越來越不好,越來越任性,我的一再忍讓,在她眼里也成了變相冷戰。
去年,有了小孩,情況更加糟糕,如果說之前是因為感情吵鬧,現在已然是為了生活而吵鬧。
我不想聽她說那些,做這一切都是為了我,每天睜眼她就做飯、打掃衛生、收拾房間、上街買菜,照顧孩子等等,無休止的吵鬧甚至謾罵,最后發展到摔東西。
從前覺得累了就回家,現在回家讓我更心累。”
“我從來沒有打算和她離婚,我出軌的事兒,也并不想讓她知道。我現在對情人沒有什么感情,只是尋找安慰。如果可以,我很希望回到從前。”
從丈夫的角度看待出軌的問題,我們可以看到,其實,很多時候,不是因為沒有感情了,而是雙方都沒有進行合理的情感表達。
不少夫妻都認為自己向對方付出了很多,可惜的是,彼此并不知對方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當“付出”不能被對方理解和接受的時候,“付出”的效果等于零,于是,就產生了心里沖突。
那么如何從根本上調解這種沖突呢?
(一)了解需求
婚姻是雙方為互相滿足需要而結成的伴侶關系,婚姻的穩定性取決于需要的滿足程度。
如果雙方的需要都能夠在共同生活中得到滿足,夫妻雙方都沒有感覺到感情疏離和心理孤寂,這種婚姻就是穩定的;反之,他們的某些需要得不到滿足時,就會感到心情不舒暢,產生不良情緒,進而爭吵,甚至冷戰。
(二)磨合價值觀念
日常生活中,夫妻之間的價值觀念的不一致常常表現在言語溝通中。
比如,丈夫認為孩子的教育全權交給學校就可以,父母的影響根本不重要,而妻子卻認為,來自家庭的教育是最重要的,需要父母言傳身教,那么雙方在子女教育的觀念上產生沖突。
只要一方不放棄自己的某些價值觀念及相應行為,那么沖突就會一直存在。
更嚴重的是,雙方堅信自己是正確的,對方是錯誤的,碰到相關的問題的時候,不僅在言語上互相指責,還在行為上“故意”地背道而馳。
(三)給予另一半愛與包容
婚姻不僅是雙方在法律、經濟、生理等方面的合二為一,也是兩個“自我”的結合。
而夫妻之間的心理沖突經常是由兩個“自我”的遠離而引起的。
那么,避免“自我”,就需要學會包容對方:
1.愛不僅僅是滿足自己的需要,也要想著為對方做貢獻;
2.遇到分歧,互相溝通,互相理解,求同存異;
3.對方處于痛苦時,主動安慰、主動幫助,使對方感受到你們的婚姻是“避風港”;
4.爭吵沖突發生后,要盡快解決,不要拖延,更不要直接忽略,否則只是下次矛盾爆發的“禍根”。
(四)調適夫妻生活
要認清楚,不存在無X的愛。夫妻生活差異較大,這可能是引起夫妻沖突的深層原因。
男性的欲望往往是興奮難以抑制,有較強的自主性,因而新婚時可能就能得到滿足;女性的欲望則隨夫妻生活的增加、體驗的加深而逐漸覺醒、增強,有的甚至到中年才達到較高的水平。這樣,由于配合的問題,在婚姻初期,丈夫的欲望往往得不到滿足。
在婚后的話,男性的欲望具有沖動性、“征服”性和求異性的特點,往往不久就對現有的夫妻生活方式感到厭倦,特別在妻子的容貌、言談失去風采后。
在傳統的性關系中,男方處于主動的地位。只要他愿意發生關系,就會對妻子積極地挑D,女方即使不喜歡或不愿意,最終還是依從了;女方則很難做到這一點,她最多只能有挑D,但“操作”權還是在男方,而女方挑D是否成功,還取決于自身的魅力。
總得來說,婚姻不易,需要我們很好地去經營。人性善變,我們需要不斷地發掘伴侶新的需求點。只有夫妻之間良好的溝通以及相互滿足,才是維系婚姻關系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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