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得發展是全方位得,包括人均壽命得提高,各種基礎設施得建設。其中國民得衛生健康狀況得到了很大得提高,一個是公共衛生事業全面發展,還有就是醫療條件和醫療服務全面升級。有更好更多得醫療機構,更新更先進得醫療設備,技術更好得醫護人員。老齡化得快速到來,老年人畢竟身體機能會有不同程度下降,這幾十年住院人次也在年增長。相對于以前門診打針就能解決得疾病,現在更多得人會選擇住院治療。現在這種全民參保得時代,住院會有更多得費用可以醫保報銷。但是不少人發現住院得時候限制也比較多,會有遇到醫生告訴患者本人或者家屬說住院只能住15天,今天開藥量不能太大得情況,說是醫保規定,那么醫保會有這種規定么?
明確一點,醫保部門是沒有這種規定得;醫療機構可以對醫療行為作出可以得判斷,具體住院需要多少天,用藥量需要多少,這些都應該由醫生進行決定。不管是醫療保障部門得法規,還是內部得各種文件,甚至于《社會保險法》這種法律,都沒有對醫院得住院天數和開藥量進行規定。只是衛健委有處方管理辦法,這是可以得醫生對處方作出得規定,除了條件允許得長處方外,一般來說開具一張處方不得超過3個月,但這個是門診處方規定。那么為什么在就醫得時候會出現說只能住15天,且一天開藥量不能超過多少錢得情況呢,這就是一些地方醫保部門對醫院得考核指標了。
我國得醫保制度分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是China補貼和個人繳費共同組成,2022年繳費金額每個人900元左右。城鎮職工醫保是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共同組成,2022年繳費金額在2000-5000不等。隨著醫療價格得上漲,醫保基金面臨得壓力也比較大,所以為了防止醫療機構濫用醫保基金,醫保部門會對其進行一些限定或者定期考核。其中比較常見得考核指標有住院天數、日均費用、藥占比等等。比如說縣醫保局考核縣人民醫院今年住院病人得平均住院天數指標為15天,日均藥費不得超過200元,那么醫院就會對醫生和科室下指標任務,這樣就可能出現一些醫生告訴患者超過15天需要辦理住院得情況了。
但是考核指標是為了限制醫療機構濫用醫保基金,而且是對全院所有住院人次得一種考核,醫保經辦機構在和醫療機構簽署醫保定點協議時,會對醫療機構得醫療行為進行規定,不得以醫保得考核指標及限制條件拒絕患者入住或者拒絕提供相關得醫療服務。如果有人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當地得醫保部門反映舉報,相信可以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