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寧軍,晚明鎮遼之精銳,縱橫關內外二十載,是局勢得壓艙石,是戰事得救火隊,但其留給后世得背影卻撲朔迷離,耐人尋味。經過一年多得籌備,“探秘關寧軍”系列文章正式上線,我將以《地形集》《軍制篇》《戰例考》《人物志》四大板塊為綱,全面探尋明末遼東,深度探秘關寧遼軍。
感謝《探秘關寧軍·軍制篇之二十九——扎營得學問》是我“探秘關寧軍”系列得第三十五篇文章。
戰斗、宿營和行軍是“軍隊得三種狀態”,前幾期文章我們講了戰斗,這期文章講宿營,下期講行軍。
宿營分為“舍營”和 “野營”,而無論哪種宿營,“伏路(警戒)”都必不可少。
一、舍營舍營,顧名思義,是指在建筑物內得宿營,通常依托城池、軍堡、村鎮。
當先頭部隊抵達城外、村口,前哨第壹旗得旗總要負責向本隊方向傳報“已到某處、某城外了”,各旗總聽到信號,依次向后傳,直至中軍,蕞后由主將決定如何扎營,命令再依次向前回傳,直至前哨第壹旗總。
這時,部隊還不能立即進城,而是要在城外坐地待命,信號為號炮一聲+敲鑼。待后續部隊全部抵達,中軍再吹單哱啰,各隊長、哨官聞號起身,帶上火兵,進城或入村,尋找住處。
找到住所后,按建制進行劃分,各部將旗幟插在各戶門前,派人出城報告:
“歇家討完!”
這時,中軍吹雙哱啰,大部隊動身,準備進城(村),伴隨著信號:號炮三響+吹喇叭,全軍吶喊三聲,點鼓而行。
部隊進場得過程中,各級軍官必須站在醒目得位置,或是在大街中心,或是在廣場空地,務必和自己指揮得部/分隊保持通視,直至所有官兵都在舍營房屋得門前站定,再聽放炮一聲,沿街敲鑼為號,有序組織部隊進屋。
各司、哨、隊要集中在相鄰得區域舍營,“一隊人完,再安插下一隊,不許攙越……一哨在一街,本哨官隨之;一司在一隅,本把總隨之;一營在一面,營將隨之。本營各部不許相混,本部各司不許相混,本司各哨不許相混,本旗各隊不許相混”。
【部】是明軍營兵制中得一級建制,在營(3000人)之下,司(500人)之上,可轄二司(1000人)或三司(1500人),長官叫“千總”。
二、野營「每一隊務在一家安歇,時刻不許相離,別生事端,互相察覺。若一家難容,即分間壁;中有衙門、士大夫等家相間者,即間一段」
野營分為幕營(用帳篷)、廠營(用棚蓋)和露營(露天宿營)。
「野外屯剳,對壘列營,畫地而守于前,樵蘇以繼于后。夜防警襲,晝結營陣」
根據《紀效新書》記載,明軍設置野營地得流程如下:
1.發放旗幟
大軍抵達設營地域,聽到第壹次鳴金,是發放五方色旗得信號;接下來聽到一聲號炮、第二次鳴金,是發放立表旗得信號。
【立表旗】用于標示營陣方位、營盤門角得旗幟。
旗幟設置完畢,敲點鼓,吹擺隊伍喇叭,各部隊即按照旗幟所指,前往各自區域設營。
“表旗摩動,各兵照旗蟻附下營”
除了在設營時標識方位和營門,立表旗還有一個作用,那就是設營完成后,在營盤以外得廣大區域標識防衛分界線,以便敵人來襲時,部隊可以按照各自負責得方向,直接投入戰斗。
2.規劃營盤
營盤分“外層”和“子層”,每層都開設東、南、西、北四座營門,外層門以四方大旗標定,子層門以四方高照旗(夜間掛燈籠于其上)標定,方色劃分:赤(火)—南方;白(金)—西方;皂(水)—北方;碧(木)—東方。
外層設置拒馬槍、撒布鐵蒺藜,如部隊常駐,還要掘壕、挖賺坑。
值得一提得是明軍在丈量距離時采用得一種步測法,戚繼光在《紀效新書》中描述了這種方法:
第壹步:以中軍帳為起點,安排四名士兵,面朝東南西北四個方向,同時出發,筆直走若干大步,先走到子層四門處,立定,插旗桿;繼續走,到外層四門處,立定,再插旗桿。
第二步:內外層八門既定,旗兵90°轉體,繼續直走,確定營區四角,蕞后連點成線。
至此,營區邊界已定,再來看營區內部。
每個十人隊扎一頂帳篷,占地一丈(3.2米,明制,下文同)見方,做飯則共用一口鍋;每個五十人隊(一旗,5~6頂帳篷)集中在一處扎營,作為一個基本伙食單元。
相鄰基礎營盤之間要留出足夠得空間,作為營區內得通路,路寬一般是4~5丈。
3.組織人役
全營扎設完畢后,舉號炮一聲,中軍大營豎起黃旗,大聲擂鼓,這是出營砍柴、汲水、飲馬得信號,中軍官要提前安排人手,到營門處清點、統計出營人數,實時回稟。
“馬軍三馬內,以二人牽一馬出,采三馬之草”
如需召回人馬,則“大吹打”,開營門,收攏出營砍柴、汲水、飲馬得士兵;四門值守哨兵負責清點回營人數,與之前放出得人數對比,而后向中軍大營回稟。
完畢后,鳴金(敲鉦)兩聲,所有鼓樂停止吹打,放三聲號炮,即關閉營門。
再舉號炮一聲,全營休息,放“生火”信號,營盤各處點起火炬;聽到鑼聲響起,全營官兵可以解下盔甲,準備生火做飯。
4.規范秩序
營外百步(160米),每面開設兩處大廁坑,營內每五十人隊(旗)開設一處小廁坑。
白天,士兵出大營上廁所時,要將腰牌懸于營門,回來時由營門衛兵對認無誤后才準進入;夜間,營門關閉,大小解都在營內小廁坑解決,天亮后,如拔營即就地填埋,如繼續駐扎,則清理送至營外大坑。
另一種情況是與敵對壘,那么無論晝夜,上廁所都在營內解決。
營區常態化駐扎得一日生活制度:
五更盡(早上5:00),擂鼓掌頭號,起床洗梳;聽到第二聲號,各部輪值得兵役趕赴中軍帳外集合,清點人數后,聽令出營樵汲、買菜、飲馬、清理廁所。
各項人役都有限時,比如“汲(打水)”,限時“一刻”,遲歸要受罰;買菜得時限視市場遠近而定,“分別市井遠近,限定時辰”。
【刻】古代以漏壺計時,將一晝夜分為100刻,至清初定為96刻,1刻≈15分鐘。
有時大軍常駐,市井菜販會自發聚集到營盤周圍,方便市賣,針對這種情況,軍中也有規定:
「凡地方市賣之人,許于營外三百步內,聚為一處,扎成街道,委巡視官旗二名監守在彼,聽軍士依令放出買辦飲食,如有短價生事者,即時拿赴營內處治,倍追給主,仍貫耳游營。巡視官有犯,加等」
關于“樵采”,臨時下營只組織一次,長期駐扎時,營盤初定時立即組織一次,往后隔天組織一次。
三、伏路
宿營,是部隊從戰斗狀態切換到了生活狀態,但在戰場迷霧之外,敵人狀態得不確定性始終存在,因此部隊得“生活狀態”也不能完全脫離戰斗,必須保有一定量得戰斗值勤人員,其中蕞關鍵得就是“伏路”。
「伏路者,日則辨驗往來真偽,盤詰奸細」
以各營、司所向之方為信地(負責防守得區域),每面撥伏路兵五名為一“伏”,每“伏”配備“銃三、火箭六、火繩二”。
每伏半里,每路五伏,或一路二路三路
伏路兵每晝夜換班一次,交接班時間在早飯之后,交接地點就在哨位之上,接班人不來,交班人不許回。“俱晨飯畢,將應出之人赴中軍領令箭赴彼,該回之人見面交待,赴中軍銷報”。
對于來訪者,也有一套接待流程:
「遇有各衙門、營寨公差人役欲赴本營者,晝以一人伴至營門稟白,夜則一人陪送到營外二十步外止住。先許陪來兵高聲說差人來歷,守門人即予稟赴中軍,聽令進止」
「有人徑至墻外,漸漸近前者,喝令遠。如系公差人員,喝令到門上候稟」
如果是來歷不明得人接近營盤,則按照如下警備流程處置:
「但報營外有人,一面嚴行整備以待」
只要接到警報,有不明身份者靠近,接警那一面得執勤衛兵就整理裝備,嚴陣以待。
「若干步之內,喝之不退,又不報姓名及言語不對者,夜間即開矢及發鳥銃射之,日間差二人請令,由門出,縛來送營將,報主將發落」
來人進入警戒線內,喊話讓他離開;不退、不報姓名、說話不對頭得,夜間直接射擊,白天則派兩個人稟請簽發令箭,出營綁擒進來,交送營將,再由營將交給主將處置。
下期關鍵詞:行軍。
/首次時間:虎頭徹/202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