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當代詩人在詩學意義上的深度沉思結為文集的并不常見,因此讀到李瑾的《譚詩錄》時,我有一種極大的驚喜。在這部沉思錄式的詩學談話中,李瑾以某種我們早已陌生的先秦諸子的思考方式和古希臘哲人探源世界般的詰問與回答,具體而犀利地探討了詩歌與烏托邦、世俗化、思維、價值、空間、時間、自媒體、啟蒙等50個核心詞匯之間的關系。宏闊的視野,深度的思索和凝視,是這本書的價值。50個詞似乎很宏大,但又非常具體地關乎詩歌本質。他在努力表明,當代詩歌走向未來,有著多種面向和無數可能。他給我們指出了很多條小徑,她們最終將成為通往羅馬和長安的大道,為每一位詩人所記取。
文學皆人學。就詩歌而言,她不只是一種文學體裁,而是這樣一種哲學——通過張揚語言去重新理解和定義人,這點已為啟蒙視野中的詩歌史證實。當我們在自我吟詠并心懷遠方時,是否會有這樣一個疑問,人為什么會失去自己呢?哲學上的解釋是,如果把人的目的簡單歸結為某種外部的客觀現實或超驗的客觀必然性,結果會使人在外部現實和內部生活中失去自我。李瑾就是在對自我的尋找中重新定義人乃至詩歌的,他談論詩歌的一個基點是將詩歌界定為一個人的事情。這點并不奇怪,哲學家海德格爾即說詩歌是最清白無邪的事業,語言不過是作為寂靜之音說話。詩人里爾克也指出,詩歌是在“走向內心”。
李瑾眼里的詩歌即是作者“自己”:“詩歌此在個體本心,是個體之‘我’察覺世界的情感悸動和隱秘體驗。詩歌只具有時間性而不具有空間性,情感的流動乃一維的,她發生在創作之前,一旦發生位移,固化為肉體性文本,被他人感知,詩歌就失去了‘本來’。因為個人的情感在發生時就已經完成,文本乃‘第二性’的。”據此,他推導出對詩歌內涵的如下描述:“詩歌為即時的思維和情感,一旦創作完成,就不再是詩歌。”李瑾的這種看法并非沒有道理,他是從人的內在性角度來把握詩歌的本質的,當然這也是人自身的本質。在李瑾看來,“詩歌本來是不可說的,對這樣一種沉思性思維,本不可以輕易置喙而需保持沉默,詩人更當如此。因為一旦說出/寫出,內在個我的差異性就消失了”,這種見解無疑會將詩歌和人真正等同起來,因為詩歌產生于“我”的身份認同遭到嚴重威脅之際,亦即詩歌的出現或書寫不是文化事件,而是精神事件,詩歌是在自我發現和認同中建立起來的“我”的替代品。
不過,李瑾在重新理解詩歌時,并沒有陷入絕對個人主義的泥淖,他要做的是重建價值主體,即試圖通過挖掘詩歌的啟蒙意義,恢復人作為社會性動物的個性和尊嚴。他的一個基本前提是,承認這個社會是網絡狀的、系統性的,人不是完全個體性或絕對自由化存在的,而是勞動性的客觀實在,這點顯然繼承了馬克思的思想,即把詩歌這類文學活動“當作人的感性行動,當作實踐去理解”。李瑾認為:“詩歌是內在個我的一種行動,但這種行動并非只發生在‘我’的內部,而是有充裕的外部性的。亦即,詩歌包含了自我,也包含了他者——這個意義上,內在個我是他者個我,他者是個我他者,詩歌的生成是個我和他者在自我中的對語。”毫無疑問,在他的視野中,一方面詩歌是動態的主我的集中體現,同時處于穩定和變化、統一和多元、個人和社會之間對立而交融的邏輯體系中,另一方面,在詩歌建立起來的平臺上,諸多主我有對話/吟詠的質性或可能。
有意思的是,李瑾在《譚詩錄》導言中并不以“詩人”自居。在他看來,詩歌的偉大之處在于,她使內在個我的敞開成為可能。“敞開”,顯然已經超越文學視域了。也就是說,李瑾對“詩人”這個稱呼的否定恰恰是一種肯定:詩歌是動態的多元性系統,她潛在地包含哲學或邏輯上的一切可能,甚至還是自我的對話。這樣一來,“詩人”就不是一個稱呼,而是一種價值和導向。當分行成為新詩的唯一規定性,人人懷有對新詩的一套認知、理解,且洋洋自得,并以自由為名拒絕評判時,自稱“詩人”顯然是對詩歌的一種冒犯或僭越,因為真正意義上的詩歌不是別的,而是抵御世俗、避免自墮的偉大的精神力量。
《譚詩錄》的閱讀非常愉快,閃電般的思維在網狀結構中均勻分布,文體的簡潔和文字的閃耀,讓我們看到了智性的露珠。這本書表達了李謹對詩歌、詩人的理解,也體現了他從社會和個人共同形成的場域中重建詩歌內涵和外延的努力。這是一本被智性思索提升為明燈高地的詩學著作。
(作者系我國作協書記處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