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煙臺話定中結構的居中形式有“個”?“的”和“的個”三種形式,她們有時候可以互換,有時候相沖突,根本原因在于“個”有兩個:一個是前面存在隱性指示詞或數詞的量詞,這占絕大多數;另一個和“的”一樣用作定語標記,這只有極少數?用作定語標記的“個”在形式?語義?功能和句法位置上都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含有“個”的定中結構在煙臺話中只出現在強陳述?強祈使?強疑問三類句子的話題位置?
煙臺話 “的” “個” “的個” 定語標記
作者簡介:
劉探宙,我國社會科學院語言所副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漢語句法與語義?
參考文獻:
(本文刊于《語言科學》2015年第14卷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