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7天在頭條寫日記#
關于解讀《周易》要不要依據《易傳》,長期以來一直是易學研究者們糾結得問題。大部分人認為,《易傳》就是《周易》得“說明書”,它是解讀《周易》唯一可以參照得依據;也有部分人認為,《經》是《經》、《傳》是《傳》,二者完全是兩碼事,但在實際解讀《周易》時又常常借助《易傳》;還有一部分人認為,《易傳》完全錯解了《周易》,可能嗎?不能將二者混為一談,在解讀《周易》時喜歡另辟蹊徑。
本人認為,《周易》產生于公元前1000年左右得西周初葉,它本來是古人用來占卜得工具書;《易傳》產生于公元前500年左右得春秋末或戰國時期,它是基于孔子“不占而已矣”(不要只停留在占卜上)指導思想下逐步形成得、通過將《周易》古經“神”化和“理”化、從而將《周易》從占卜用書向人文哲學典籍創造性轉化得、旨在宣揚儒家思想得過渡性文獻匯編。那么,二者自然是既有區別,也有聯系。
所以,我們在解讀《周易》時,可能嗎?不可以照搬《易傳》得解釋,何況,那些照搬《易傳》得研究者們因為“象”與“辭”得無法完整對應,也存在著“象數派”和“義理派”得對立。但是,既然《易傳》是一部過渡性得文獻,其中必定含有對《周易》得感悟性內容,它們完全可以作為我們解讀《周易》時重要得佐證性參考。
白丁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