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北湖南路大嘉匯·康悅小區去年底交房,業主區先生在該小區買了19樓頂層得房子,因開發商在房頂安裝了大型得排油煙設備,他擔心入住后有噪音困擾,拒絕收房,要求開發商退房或整改。
屋頂安裝排油煙設備,房間還滲水
“2021年底收房前,我上樓提前看了自己買得房子,發現房子樓頂得公共天臺安裝有大型得排油煙設備。”區先生稱,他和開發商簽訂得房屋購買合同上并沒有告知該棟樓頂會安裝大型排抽煙設備。
樓頂上得大型排油煙設備。為感謝何定堅攝
據了解,這一設備是供樓下商鋪使用,區先生擔心設備啟用后產生噪音,影響生活,希望開發商整改。因至今未見整改,區先生便向開發商提出退房。
感謝在樓頂天臺看到了離心風機和高空油煙凈化器等設備,目前還未正式投入使用。
5月20日,區先生與物管人員來到他購買得房屋,看到房內墻壁上方有滲水得情況。
房間出現滲水現象。
房子未達退房條件,可繼續協商整改
“購買合同有提及樓底部有商業裙樓,商業經營可能會對樓上得住戶有一定得干擾。”5月21日,小區開發商大嘉匯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員稱,在樓頂安裝離心風機和高空油煙凈化器設備,是按照環保部門要求做得,也是根據相關部門驗收標準去安裝得。
工作人員稱,區先生得房子出現墻體滲水現象可通過后期維修進行修復。而樓頂得排油煙設備安裝在隔熱層之上,因還未正式使用,目前無法判斷產生得噪音會對業主造成什么影響。
排油煙設備安裝在業主區先生得新房大廳上方。感謝 何定堅攝
“業主毛坯房內部所存在得質量問題,目前看并沒達到退房得標準。”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業主對樓頂安裝排油煙設備及其他房屋問題還有異議,可雙方繼續協商整改,或通過法律渠道去處理。
開發商在樓頂多處修補漏水點(紅圈處)。
南國法援黃元律師表示,
購房者要留意開發商是否主動公示房子不利因素。如果在合同中開發商刻意隱瞞不利因素,即便已購買了房屋,也可以根據合同得約定,與開發商協商,要求解除合同或補償損失。
若業主在收房時發現有對生活環境不利得物件,首先要弄清楚開發商是否違約,雙方可協商處理。因某些因素協商失敗得,根據民法典,因重大誤解而簽訂得這個合同,買受人可以行使撤銷權,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得形式來行使。
轉自丨感謝 何定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