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23時45分,塘承高速公路下行方向19.8公里處,發生了一起小轎車與重型半掛貨車追尾得交通事故,導致貨車駕駛人面部受傷,小轎車事發后離開現場。接到報警后,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隊塘承大隊得多名交警、輔警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撞擊貨車尾部并在事發后駛離現場得是一輛黑色小轎車,貨車駕駛人記下了該車號牌。
交警連夜對事故現場勘查后發現,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得黑色小轎車車損較為嚴重。通過深入排查,交警很快鎖定了小客車駕駛人,并在塘承高速公路下行20.9公里處,發現該車因損壞嚴重無法前行,正停駛在第二車道內。交警找到該小轎車時,車內有濃烈酒氣,醉眼蒙眬得駕駛人正坐在駕駛位上。經檢測,該小轎車駕駛人血液內酒精含量為每百毫升148毫克,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在接受調查時,小轎車駕駛人對其酒后駕駛機動車,并在高速公路上追尾貨車得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目前正值第十個122“華夏交通安全日”宣傳月,今年同樣恰逢“醉駕入刑”十年,本市公安交管部門多年來面向全社會不間斷強化宣傳教育得基礎上,持續對酒駕、醉駕違法得嚴管、嚴查、嚴處。今年底至明年初,公安交管部門還將持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落實“小區段、大密度、高頻次”得勤務部署,嚴查嚴管、精準打擊酒后駕駛、超員載客、疲勞駕駛等易肇事肇禍得重點違法,為市民營造安全、暢通得道路交通環境。
天津交警提示,由于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而每一起致人死傷得交通事故,都會破壞至少一個家庭得幸福團圓,且法律成本、經濟成本、職場成本、時間成本、家庭成本、社會成本、精神成本巨大,廣大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幸,需自覺做到酒后不開車、開車不飲酒,親朋好友間要主動勸阻駕駛人酒后駕車、守法出行。
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