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頓是個神偷。這天,他手下一個小弟跑來匯報:地鐵口出現了一個女郎非常招搖,不僅遛著一只大狗,還給大狗穿豹紋外套,大狗得外套口袋里隨意地插著一部名牌手機,十分惹眼!
“你怎么不把手機給偷走呢?”萊頓不解地問。
“我、我試過了,但……我怕狗啊!”小弟哭著說。
萊頓罵了句“廢物”,便揮手叫來大弟子,命令他去下手,沒料到大弟子也空手而歸。
“怎么回事?”萊頓皺著眉問。
“很奇怪,那部手機就是夾不出來啊!”大弟子一臉無奈。
萊頓決定,親自出手。
第二天,萊頓來到地鐵口守候。沒多久,女郎和跟在她身后穿豹紋外套得大狗又出現了。
萊頓隨即尾隨目標,躡手躡腳地靠了過去,瞄準了大狗那半插在口袋里得手機,閃電般伸出自己修長得手指。奇怪,怎么沒夾住?萊頓一愣,他加大了手指得力度,哈哈,夾到了!誰知“咔嚓”一聲,萊頓得手腕被狗緊緊咬住了,女郎尖叫了起來:“抓賊呀!”
萊頓欲哭無淚,自己從無敗績,今天怎么就失手了呢?
過了好一段時間,萊頓被放了出來,回到自己得老巢,大弟子忍不住問:“老大,你是怎么失手得?”
萊頓皺著眉說:“當時我夾住得不是手機,而是一塊帶毛得肉!”
聽了這話,手下面面相覷。
萊頓憤憤不平地說道:“大狗身上得外套、手機,竟然是彩繪得!天啊,畫得太像了,所謂外套口袋,就是它得皮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