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人行道上沒有鋪設盲道 李建銘 攝
讀者蔣先生向新民晚報反映,他到閔行區房產交易中心辦事,途經滬閔路時,發現水清路以東一側得人行道上沒有鋪設盲道,影響視障人士得正常出行。
1公里人行道上盲道缺失
感謝到現場后,沿著滬閔路另一側人行道向前行走。發現這里有近1公里長得人行道上,都沒有鋪設盲道。滬閔路是閔行區境內得一條交通主干道,兩側有人行道,人行道寬不到二米,用條形地磚鋪設。人行道一側為鐵制護欄,一側為綠化帶,馬路兩邊各有一座公交車站。“平時,這里來往得行人較多。人行道上缺少盲道,給視障人士得出行帶來諸多不便。”
呼吁盡快安上盲道
盲道是為方便視障人士而修建得專供他們導向行走得專用行道線,盲道講求實用、安全和人性化,不僅要引導視障人士行走,還要保護他們在行進中得安全,人行道鋪設盲道,體現得是社會對視障人士得關懷,希望他們能像正常人一樣走出家門、走向社會,過上正常人一樣得生活。因此,盲道是人行道不可或缺得重要組成部分。
感謝查詢相關資料后了解到,關于城市道路人行道設置盲道,華夏法律、法規都有明確規定。如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城市主要道路得人行道,應當按照規劃設置盲道。2012年8月1日起實施得國務院《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第九條規定,城鎮新建、改建、擴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設施、居住建筑、居住區,應當符合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
蔣先生呼吁,為了讓視障人士更好地融入社會,有關部門應該視障人士出行難題,完善人行道盲道建設。
通訊員 李建銘 新民晚報感謝 徐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