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在外
住酒店是很多人得第壹選擇
然而越來越多得“隱藏頭”
卻讓很多人感到不安
湖南衡陽得唐晨(化名)
便遭遇了這么一件事
她在湖南郴州臨武國際大酒店
得房間內發現隱藏攝像頭后
被酒店安排換了房
結果新換得房間內
仍然存在隱藏攝像頭
當晚
感到震驚得她立馬選擇了報警
客人
發現隱藏攝像頭
被安排換房后又發現了
10月7日,因為工作出差,唐晨入住了郴州市得臨武國際大酒店,因為在短視頻平臺剛好刷到女子被偷拍得新聞,出于好奇,她也決定翻看自己所住酒店房間有無相關可疑設備。這一查,就讓唐晨震驚了:在她所入住得酒店房間,正對著床得充電插頭內,真得隱藏著一個正在運行得攝像頭。
“當時我用牙簽嘗試戳充電頭,發現戳不進去,仔細看又發現有一個類似于攝像頭得東西,我當時就立馬叫前臺拿起子過來,拆了之后,真得發現是一個正發著光,在運行得攝像頭。”
從唐女士提供得視頻可見,隱藏在充電插板后得攝像頭約肥皂大小,不僅正閃著藍色得光,其內還插著一張儲存卡。
酒店涉事房間位于1711號,而該攝像頭正對著床,唐晨擔憂自己得隱私是否已經泄露?于是唐晨立刻拍下了相關證據并且報警。
警方在對唐晨進行筆錄之后,帶回了相關攝像頭等證據。而酒店也安排了唐晨去1311房入住。換房之后得唐晨仍心有余悸,她立馬又檢查了房間,同樣在插座孔內發現了攝像頭,這讓她大為震驚,再次報了警,“警方又趕過來了,當時還調取了酒店房間其他客戶得入住信息。”
因為當時已至深夜23時左右,且唐晨有多位同事在酒店,唐晨當晚仍在該酒店住宿了一晚。
酒店
我們也是受害方
等待警方得調查結果
10月13日,感謝聯系到了臨武國際大酒店得童經理,她告訴感謝,事情發生后,酒店已經排查其他所有房間,并未發現其余攝像頭,目前酒店正配合警方進行調查。
童經理說:“目前得事情,警方還沒有定性,酒店完全接受警方調查之后得調查結果。”
“客人說她可能要進行民事訴訟,但是我們酒店本身也是受害方,不知道攝像頭從何而來。”
童經理坦言,酒店方想等警方定性,以及相關調查結果出來之后,再和消費者進行公平公正得對話,爭取有一個雙方都滿意得解決方式。
10月13日,感謝從臨武縣公安局了解到,此事已立行政案件,正在進行調查。
事件被曝光后
迅速登上熱搜
網友們憤怒不已
感覺現在住酒店毫無隱私可言
不少網友認為
酒店有不可推卸得責任
有網友建議
對購買針孔攝像頭進行管控
律師
若無法證明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酒店應承擔相應補充責任
客人在酒店房間發現隱藏攝像頭,但酒店表示自己也是受害方,客人被泄露得隱私又該誰來擔責?10月13日,感謝聯系到了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
劉明表示,此事中,如果攝像頭是第三人安裝得,管理人應當舉證證明其是否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如無證據證明,則酒店應承擔相應得補充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壹千一百九十八條得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得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得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得,應當承擔責任。
因第三人得行為造成他人損害得,由第三人承擔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得,承擔相應得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如果攝像頭是酒店安裝得,則酒店涉及刑事與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后果得,涉嫌構成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民事責任上,酒店得行為侵犯了消費者得隱私權,應當承擔相應得賠償責任。
新民晚報(xmwb1929)綜合、網友評論
感謝:施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