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聚離開都有時候,沒有什么會永垂不朽。對主人而言,寵物始終如一的陪伴勝過伴侶貌合神離的背叛。當婚姻走到盡頭,寵物的歸屬便成為糾紛中繞不開的一道坎。
夫妻鬧離婚,寵物該跟誰?
蕞近江蘇一對夫妻的離婚案登上熱搜。
王某和趙某于2015年12月登記結婚。之后5年感情破裂鬧離婚,丈夫王某起訴至法院,要求分割財產。房、車都好說,兩人唯獨對寵物狗歸誰爭執不下。
王某說:“狗是我買的,吃喝拉撒都是我管。鏟屎官非我莫屬,誰都別想搶!”
趙某不甘示弱:“我付出的也不少,天天帶它出去玩,孩子誰帶跟誰親。”
法院審理認為,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飼養的寵物,應當屬于《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五)款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在離婚時可以請求分割,但畢竟寵物與其他財產不一樣,是有生命的,難以進行實物分割。
綜合考量寵物是由王某購買且平時也是王某照顧得較多等因素,法院認為寵物的所有權歸王某更合適,但趙某對寵物亦有感情,其可適時探望。經調解,雙方蕞終達成協議,寵物狗歸王某所有,但趙某可適時探望。
特別的愛給特別的你
《2020年華夏寵物行業白皮書》顯示,國內寵物犬貓的數量已突破1億只。孤獨的人從寵物身上寄予愛。當你工作一天身心俱疲,打開房門看到毛絨絨的小家伙乖巧地等候、熱烈地恭迎、積極地互動,瞬間得到治愈,元氣復蘇。天長地久間,寵物早已成為家人,不再是桌椅般冷冰冰的“物”。遺憾的是,法院在離婚訴訟中并不會過于感性,只將寵物作為財產概念處置其所有權,寵物的監護權和探望權于法無據,但可參考子女撫養權問題進行調解。
如果寵物由一方婚前飼養,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孳息(寵物生下的后代)若無約定均應物隨其主。另一方如果在婚后對寵物有照顧、付出可由主人給予一定補償。如果婚后購買,且夫妻雙方不存在約定財產制,則寵物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協商不成,法院通常會綜合考量寵物的購買、照料,夫妻生活的環境、條件等因素,進而確定誰更適合撫養寵物,未獲得寵物撫養權一方也可要求對方折價補償,臨時探望。
他山之石,來看看外國怎么判
1.先見之明,依約辦事。
為了避免離婚時出現寵物爭奪戰,國外不少夫妻會簽署婚前寵物協議,排除對方的“非分之想”。
2.“孩子”跟誰親判給誰。
美國圣迭戈一只叫吉吉的小狗成為離婚案件的焦點。法庭為了確定把吉吉判給誰更合適,專門聘請了動物行為學家來做“親密關系研究”。夫妻二人都使出了大招。丈夫針對測試開掛作弊,找人給吉吉做特訓,可惜被發現。妻子拍攝了“吉吉的一日生活”錄像作為證據,顯示她和吉吉的溫馨相伴日常。花費15萬美元律師費,曠日持久的案件終以妻子勝利而告終。
3.貓狗雙全,輪流喂養。
意大利西西里的一對夫妻離婚都不舍與寵物貓狗分別。為了照顧貓和狗的情緒,方便它們共同生活,法院裁定,夫妻離異今后雙方共同承擔寵物飼養義務,貓由男方獨立飼養,狗每周輪流喂養。
網友開玩笑:“法官應該問問狗狗想跟誰。”可惜寵物不會說話,法院在離婚訴訟中以人為本兼顧寵物做出了一份有溫度的調解協議書。無論狗狗判給誰,愛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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