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否應該取消公積金,是一個飽受爭議的話題。自1991年開始,我國就建立起住房公積金制度,提高職工購房能力,改善了人們的居住條件,在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不過,截止2020年末,全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接近10億人,而住房公積金實繳人數為1.53億人,這也說明了人們對繳納社保的積極性高漲,但對于給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問題上,存在著較大的分歧。
以國內經濟學家黃奇帆為代表的觀點認為,公積金已經完成了歷史使命,應該取消了。而同意取消公積金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幾個:
第一,我國早在1998年就已經實行了房地產市場化,商業銀行已成為提供住房貸款的主體,公積金存在的意義并不大。這只會讓頂格繳納公積金的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職工更容易圓上住房夢,而對于廣大私營企業職工來說,本身繳納公積金的數量也不大,難以起達到購房目標。
第二,如果取消公積金,可以增加員工和企業的收入,更有利于企業的發展。數據顯示,如果取消住房公積金,可以幫助企業和員工降低12%的成本。這可能對于事業單位和國企來說影響并不大,但對于廣大民營企業的員工來說,相當于變相漲工資。
第三,公積金除了買房時使用之外,在其他方面用處不大,這對于不需要買房的人來說,長期不使用公積金則是一種資源的浪費。
不過,我們卻認為,未來繼續擴大公積金的使用范圍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國家取消公積金的可能性并不大,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其一,住房公積金現在的參保人數高達1.53億人,這也是一個龐大的群體,關乎著上億人的利益,擅自取消公積金是不太可能的。其二,公積金也的確幫助很多家庭圓了“住房夢”。據數據顯示,2020年個人公積金住房貸款申請量已達302.7萬筆,全年發放總額約1.33萬億元。
更何況,我國現在已經擴大了公積金的使用范圍,現在公積金可以買房之外,還有很多用途,廣大職工是有福 了。首先,公積金現在可以支付房租了。這樣可以減輕租房者的壓力。同時,公積金還可以支付裝修、翻修房子的費用。但前提是,要在之前不能有任何公積金貸款的情況下。
再者,從今年開始,我國棚改變成舊改,舊改就是將老舊小區進行改造,但是在改造的過程中,業主也要自己出一筆錢,比如加裝電梯費用,這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壓力。在這種情況下,業主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余額用于自己承擔的舊改這部分費用的支出。
最后,一些地方現在還可以實施公積金跨省辦理的業務。比如農民工在打工的城市繳納了公積金,現在可以在家鄉的小縣城里買房時動用該筆公積金。與此同時,有的地方可以提取公積金用于治療疾病。更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地方規定,從9月份開始,靈活就業人員也可以繳納公積金,可以與職工享受到同樣的福利。
現在很多人建議取消公積金制度,也有很多企業也認為公積金加重了支出的壓力。而我們認為,這些觀點主要是建立在公積金只能用于購房或貸款之上,而如果將公積金的使用范圍擴大至租房、看病、裝修、舊改等領域,那么它的存在就很受人們的歡迎了。而隨著公積金制度的不斷升級和完善,將會有越來越多的人享受到公積金帶給我們的“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