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9月14日訊(記者 虢燦)買房送了閣樓,業主把閣樓裝修后租了出去,沒想到租戶給多臺手機充電起火,消防水流到樓下的自己家,損失好幾萬元。業主把租戶起訴到法院索賠,沒想到租戶反手把業主給告了,稱閣樓是違章建筑,沒有經過消防驗收,造成他的財產損失,要業主給他賠償……
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了解到,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宣判了這起財產損害糾紛,法院判決租戶賠償業主8萬多元。
出租的閣樓起火,消防水淹了自己家
長沙李先生住在長沙開福區,他買房子時開發商贈送了閣樓,李先生自家住在603房,他就把閣樓稱為“703房”。
2019年,李先生把這兩套房都進行了裝修,603房自己住,703房出租,租給了在團購公司上班的小王,租期一年,每個月1500元。小王和同事小張住在703房。
2020年4月的一天凌晨,703房床邊起火,小張趕緊爬起來準備滅火,事后他稱,沒有找到滅火器材,準備接水滅火,但是水壓不足,太慢了,只能等待消防隊趕來滅火?;鸷芸毂粶缌?,但603被水淹毀損嚴重,樓下503房同樣受損。
消防部門認定,房屋過火面積約為10平米,造成涉案房屋燒毀,客廳玄關、廚房及衛生間有明顯的煙熏痕跡,不排除電器線路故障引發火災。小張接受調查時稱,他在公司做微信團購,有多臺手機,當天把這些手機都帶回家充電,當晚插著手機充電沒拔掉,凌晨醒來發現充電的地方起火。
火災發生后,503房業主找到了李先生索賠,李先生賠償了1.7萬元。李先生向小王和小張索賠卻遭到拒絕,起訴到了開福區法院。作為被告之一的小張提起反訴,稱李先生的閣樓是違章建筑,私自搭設并改造成住宅來出租,改造未經消防驗收,未依規配置消防器材,對火災損失的發生及擴大具有過錯,向李先生索賠他損失的四成,即6千多元。
法院:租戶賠償業主8萬多元
開福區法院審理認為,本案起火系因小張未將充電插頭拔掉引發電路故障并導致起火,因此認定小張使用電器不當是造成起火的直接原因,小張對此存在過錯,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條例》中稱,該規定不適用住宅室裝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災和其他非人員密集場所的臨性建筑的建設活動。李先生對603房及閣樓的裝修改造不適用于該條例的規定,因此,小張提出的涉案房屋裝修改造應辦理消防驗收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審理中,法院請了鑒定機構對房屋損失進行了評估,評估本次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6萬多元。李先生賠償給503房業主的1.7萬元賠償金額在合理范圍,因此納入本案賠償。703房雖不在李先生的產權登記范圍,但相關房屋租賃的司法解釋沒有禁止違章建筑因房屋租賃仍有收取房屋占用費的權利,因此,李先生要求將703房的收益損失列入本案賠償,法院予以支持。
據此,法院判決小張賠償李先生損失8萬多元,駁回他們的其他訴訟請求。
[責編:吳岱霞]
[來源:三湘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