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是為促進全球溫室氣體減排而采用的市場機制,已經成熟且市場化程度較高。未來碳交易也將向運營商開放,因此企業要做好充分的準備。
從經濟學角度來說,“碳達峰”從本質來講是為了人類生活環境的整體經濟外部性,而犧牲局部的發展權。對于科技創新基礎較好、能耗管理精細化較好的企業來說,“碳達峰”有利于企業發展;但是對于能源消耗依賴性強、科技創新緩慢、管理方式陳舊的企業來說,則恰恰相反。前者可以借助“雙碳”形成成本優勢和競爭優勢,而后者只會徒增較重的“雙碳”成本,成為經營負擔。
當前,對于企業內部的碳交易國內外已經有一些理論研究和實踐案例,業界對于電信運營企業內部的“雙碳”研究比較少。電信運營商屬于科技型企業,雖然有常年開展節能減排工作的基礎,但之前節能減排的工作模式已經不能完全適應“雙碳”管理工作的要求,未來面向“雙碳”需要探索更高效的管理機制。
電信運營商“雙碳”工作特點
● 主要以間接碳排放為主
世界資源研究所和世界可持續發展商業理事會提出了企業減排責任的3個“范疇”:“范疇一”是直接形成溫室氣體的排放,對于電信運營商來說是指企業在網絡建設、網絡運營維護和辦公過程中,使用汽油、柴油、煤炭、木材等產生的直接排放的溫室氣體,當前主要以二氧化碳的形式表征,占10%左右;“范疇二”是電力和熱力資源的消耗,對于運營商來說分成了兩個組成部分,移動通信基站、數據中心和傳統通信機房對電力的消耗占了95%以上,其余5%是辦公電力消耗,由此帶來間接的碳排放;“范疇三”是碳足跡的理念,對于電信運營商來說主要包括企業使用的設備、材料、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帶來的碳足跡的增加和各類用戶終端的間接碳排放。目前電信運營商“雙碳”的研究和相關規劃工作主要涉及前兩個“范疇”,暫未涉及到“范疇三”,且主要以間接碳排放為主。
● 地區之間的互補性強
目前,國內三大電信運營商的主要業務區域已經覆蓋全國各個省份。我國幅員遼闊,從經緯度、氣候資源、礦產資源、新能源等角度來看,各地區之間的差異比較大,例如山西、內蒙地區煤炭資源豐富;北方、西北、西南地區年平均氣溫比較適宜數據中心的節能;而京津冀、華東、華南地區經濟條件較好,但通信網絡的用電量也相對較大,自然資源先天條件不如西部地區。因此對電信運營商而言,不同省份之間存在較大的互補性特點,包括數據中心的選址、算力資源的分配、碳配額的分配等,自然資源豐富的地區需要充分挖掘互補性潛力,潛力的釋放過程也是形成碳資產的過程。
● 碳排放壓力非常大
當前,我國正在建設數字中國、網絡強國,大力發展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各行各業都在開展數字化轉型,由此帶來通信網絡建設、數據中心算力的龐大需求。對于電信運營商來說,“雙碳”一方面是制約,需求在不斷增長,能耗在持續增加,“碳達峰”與“碳中和”的時間點卻難以預測。目前三大運營商均已發布“雙碳”行動計劃,但是均未確定“碳達峰、碳中和”的具體時間表,可見運營商的碳排放壓力之大。然而,另一方面也倒逼企業走高質量發展路線,變壓力為動力。同時“雙碳”將推動包括數字經濟、信息消費、共享經濟和智能技術在內的低碳經濟發展,運營商也可通過賦能千行百業來推動全社會的“雙碳”事業。
碳交易機制必要性
● 傳統節能減排管理模式已經不適應“雙碳”形勢
“雙碳”已經不僅僅是節能降耗,根據相關機構的統計分析,節能減排的工作量僅僅是雙碳工作量的26%,而由雙碳衍生的碳配額、碳資產、碳金融、碳交易、碳盤查、碳監測、碳審計、碳匯等一系列新興產業,已經遠遠超越了節能的范疇,因此過去節能減排的工作模式已經不能適應“雙碳”工作的要求。必須要從碳資產運營的角度考慮如何通過交易工具形成自主、自愿的工作模式。碳交易是為促進全球溫室氣體減排而采用的市場機制,已經成熟且市場化程度較高。未來碳交易也將向運營商開放,因此企業要做好充分的準備。
● 傳統的績效考核機制治標不治本
電信運營商傳統的KPI考核主要側重于業務量、運營收入、運營利潤、運營成本等方面,對于能耗的考核缺乏體系化的思路,且缺少基礎的能耗監測統計平臺支撐。在“雙碳”背景下,迫切需要轉變考核方式,推動各省公司主動響應,化被動為主動走高質量的發展道路。傳統績效考核模式為了減少能耗成本采用的是負向激勵模式,而“雙碳”需要正向激勵與負向激勵相結合的模式。
● 推動CO機房DC化是必然趨勢
當前,電信運營商舊機樓與傳統CO機房的能耗占網絡總能耗30%左右,屬于“范疇二”的碳排放規模依然非常可觀,這些舊機房PUE長年在2.0以上,但是缺乏節能減排的動力。CO機房DC化改造緩慢的原因有很多,基于網絡穩定的角度考慮運維體系時可以發現,各省市如不做網元升級替換則一般不做大的變動;另外,匯聚機房、交換機房、傳輸機房、支撐網機房等CO機房改造需要大量資金投入,機房所有者寧愿能效比較低,也不愿意增加機房改造投入。但如果采用內部碳交易機制,則將推動運營商分公司向能效比低的通信機房挖潛。
“雙碳”交易可行性
● 企業內部市場化可行性
企業內部市場化從理論到實踐都已經有了大量積累,國內有些企業已經實施的“阿米巴經營模式”就是基于內部市場化原則,海爾的看板管理、人單合一等實踐案例也是內部市場化的體現。電信運營商集團內部的各省公司屬于分公司類型,對于電信集團這個上市公司來說,分公司之間的“轉移支付”不屬于關聯交易,可以通過內部搭建碳交易平臺、成立內部“雙碳”基金來配套碳交易,進而推動電信運營商開展實時碳交易。
● 碳盤查模式逐步成熟
碳盤查是電信運營企業內部通過盤查主體的界定、排放統計范圍的核定,形成碳盤查核算口徑。目前國內碳盤查領域已經基本成熟。以各地環保部門為對口管理的碳盤查中介企業、咨詢服務企業均可以提供碳盤查的中介服務。對于電信運營商來說,盤查的范圍應包括分公司、控股公司、全資子公司等企業,對于控股公司應該按照控股比例進行核算,以做到“權責利”對等。
● 大型企業內部“雙碳”成功案例
英國石油公司采用“總量控制與排放交易(Cap and Trade)”理念進行設計與管理,通過內部交易系統,與畢馬威等機構合作開展監測與核證業務。此外,韓國SK公司、德國大眾公司也開展過類似的內部碳交易行動。大型企業內部機構較多,管理工作如果過于細致將導致管理成本過大,通過內部市場化則可以促進整個公司系統化的平衡。
“雙碳”交易方案
● 建立碳交易組織制度
確定參與主體,包括各個分公司交易單位、“雙碳”基金管理部門、外部碳盤查與核證咨詢機構。建立企業內部碳交易制度,包括組織架構、職能與職責,碳賬戶、碳配額、碳盤查的量化機制,碳交易機制和結算方法,內部協議機制、碳交易監督和內部申訴機制,通過碳交易制度自上而下做好“雙碳”的管理。
● 建立碳交易賬戶
電信運營商可以按照要考核的內部排放部門(單位)建立碳賬戶和碳交易賬戶,碳賬戶以碳盤查機構提供數據為準,包括歷史碳排放數據和碳匯等“碳中和”活動形成的碳積分。碳交易賬戶是內部各公司交易的專用賬戶,可以按照年度利潤、資源稟賦分配初始碳配額。企業可以成立“雙碳”基金賬戶參與碳交易,投資“雙碳”基礎科技研發工作,可將研發形成的創新成果投入內部拍賣或者以共享的形式產生節碳效益。這樣做的目的是通過少量資金撬動各省分公司對“雙碳”投入的積極性,使總部也能參與到“雙碳”開發中。
● 實施配額制
碳配額就是企業的碳資產,自主配額的制定要嚴于國家主管部門的要求,對省公司配額的分配也要比政府對當地省公司的要求嚴格。初始配額可以按照運營商總體的控制指標額度,按照經營收入比例、自然資源稟賦等進行初始分配。當年運營商省級分公司的“碳中和”活動,加上企業本年度可以用的碳配額即為總的碳資產。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確認就是通過量化計算,根據業務增長、“范疇一”和能源消耗確定“碳達峰”時間。運營企業內部各省份(子公司)之間總量額度的控制按照“基準制”和“成效制”兩種模式,所謂“基準制”就是參照往年的碳排放總量按照集團總部確定的達峰時間和每年的增幅水平確定增速系數;而“成效制”是由單位業務收入、自然資源稟賦等帶來的平均碳排放水平確定。
● 做好內外部的碳交易銜接
目前全國碳交易市場聚焦于高耗能、高污染等直接排放企業,而對于類似電信運營商這種間接碳排放的企業,還沒有被正式納入碳交易成員單位。未來,當“雙碳”產業上游企業逐步完善后,國家及各省政府將開展下游企業的碳排放配額、碳交易工作,因此盡早施行的內部碳交易機制也是為日后企業外部碳交易市場的全面開放進行預演。
“雙碳”交易模型
電信運營商內部碳交易市場的管理機制本質是通過市場化規則推動“雙碳”工作的成本最優化,以保證在網絡安全、綠色、可靠的前提下,推動運營商內部的高質量發展。隨著“雙碳”外部政策形勢趨緊,碳交易將逐步成為賣方市場,創造一定的利潤,且這部分利潤可以繼續加大創新投入,進一步提高參與部門“雙碳”工作的積極性。目前我國碳交易價格從上線時的48元/噸一路上漲,最高時漲至61.07元/噸,而歐洲碳交易價格是中國的10倍,由此可見,碳交易賣方市場格局將長時間延續下去。
碳交易的具體交易規則是:參與成員單位通過初始碳配額獲得碳交易資格,當配額不足時可進行購買,而配額有盈余時可進行售出,具體價格可以參考外部市場的碳交易價格。當碳配額有盈余但沒有買家時,可通過內部碳基金實施碳質押、碳托管或者碳債券等方式存儲,也可以節余到下一個年度。具體碳配額盤查機構由第三方咨詢機構承擔,可以采用年度招標的形式進行。
總之,“雙碳”工作是未來40年中國在環境保護領域的重要核心舉措之一,監管政策將越來越嚴格,電信運營商通過內部市場化機制實施碳交易,可以做到未雨綢繆,以“雙碳”管理機制的創新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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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通服咨詢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唐懷坤
責編/版式:范范
校對:舒文瓊
審核:申晴
監制:劉啟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