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Erin Hou
圖源 | 網絡
照片中這位美麗的女子,叫伊藤詩織(Shiori Ito)。
她曾歷經4年的堅持,為告發一位曾性侵過她的業界「大佬」——山口敬之。
最終,這位勇敢又堅強的姑娘,迎來了勝訴的判決。并且改寫了日本的相關法律。
據悉,日本性侵事件的受害者中,僅有4%的人選擇報警,而有75%選擇不向任何人提及這件事。
我不清楚我國的相關數據。不過或許可以推斷出,真正站出來揭發性侵者的女子,可能并不占多數。
最近互聯網的熱搜,幾乎被阿里高管性侵女下屬的事件霸屏。
通過事件始末的描述,我們不難想象這位女員工,是到了多么絕望的程度,才爆發出了豁出去的決心。
通常,做和事老、和稀泥、拖延時間…… 是企業面對女員工的維權,所慣用的手段。非得到了紙已經完全包不住火,才「義正嚴詞」地「嚴查」此事。
企業的這種態度實在難以讓人信服。只能讓人覺得是種逼不得已的「決策」。
一開始報警,可能缺乏證據。這點可以推斷出,加害者(王成文)很可能是個有經驗的慣犯。
受害女員工無奈之下,希望公司可以給出一個公道,卻被群體漠視、踢出群聊,還被保安驅逐……
直到在食堂發傳單,動用輿論的壓力,這件事情才在半個月之后,在輿論和媒體的監督下,得到「重視」。
「蕩婦羞辱」和「受害者有罪論」,千百年來一直存在。亞洲和歐美地區,都一樣。
這或許也是為什么不少女性,被性騷擾,甚至被性侵之后,不敢第一時間聲張的主要原因。
不過歐美的「女權運動」早在多年以前就已萌芽。所以在性騷擾和性侵方面,歐美的受害女性相較于亞洲受害女性而言,可能更少些所謂的心理負擔。
可是想來諷刺的是,女人選擇不聲張的原因,是「知羞」。
而男人選擇做出齷齪卑劣之事的原因,卻是「不知恥」。
當勇敢的女性站出來為己發聲時,總會有一些噴子進行所謂的「受害者有罪論」,加以攻擊。
比如:
「你是不是當時穿得太露了?」
「為什么他不去侵犯別人,就偏偏來侵犯你?」
「是你自己在搞事吧?」
「是不是你想多了?」
……
最近讀到一句被屢次提及的話語:
「受害者無需完美,但加害者一定有罪?!?/span>
所以當遭受這些事情,感到羞恥的不應該是受害女性,而應該是那個猥瑣卑劣的作惡者。
當然,那些對受害者進行二次、三次羞辱的噴子們,也應該統統見鬼去!
「阿里事件」如果沒有被爆出來,將會怎樣?
現在阿里企業已經被曝光了,但是還有許許多多企業,也存在這類事情,卻被隱藏在邊邊角角里。
當你發現一個蟑螂的時候,則意味著周圍潛伏著成千上百只蟑螂。
時代在進步,女性們的意識也越來越獨立和清醒。
一個蝴蝶振翅,可能看起來有點微小,然而十個、百個、千個…… 開始振翅,世界就會漸漸產生一股強大的力量和改變!
#寫在最后:
希望「阿里事件」不要過早降熱。阿里只是被曝光了,但還有很多企業的「隱情」,沒有被暴曬出來。
作惡者固然可恥,但縱容作惡者的「幫兇」,也同樣可惡。她們的不作為,就像在蠅營狗茍的夾縫里,茍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