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少年團”宣布出道
8月20日,一個名叫“天府少年團”的偶像組合在成都發布單曲《出發》,并憑借該單曲宣布“天府少年團”正式出道。
“天府少年團”的英文名稱叫做“Panda Boys”,由7名帥氣男孩組成。令人驚訝的是,該偶像組合的7名男孩中,最小的只有7歲,最大的也只有11歲,平均年齡8歲。
這么小的年齡,難道就開始“組團掙錢”了嗎?面對網友們的質疑,“天府少年團”所屬公司回應稱,已將“天府少年團”(Panda Boys)更名為“熊貓少兒藝術團Panda Boys”。
半月談、等媒體表達關切
平均年齡只有8歲的小男孩不在學校讀書,竟然成為偶像組合并宣布“出道”,這的確讓人匪夷所思。消息一經傳出,便引起了各路媒體和網友們的廣泛關注,多家媒體發文對此進行了質疑和批判。
8月23日,半月談發布文章《8歲就出道?偶像養成產業該嚴管了》,稱:
“偶像產業的發展,絕不能以犧牲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為代價。過分追求低齡化的偶像養成產業,該管管了!”
紅網發布文章《“天府少年團”出道,別讓偶像低齡化坑了青少年》,稱:
“不要讓天真的孩子們過早進入社會,成為資本的牟利工具。十二三歲的少年走上了偶像成名之路,如此選擇的背后往往有成年人世界里的名利因素。過早地曝光和消耗,是一種揠苗助長。”
更是在官方賬號上發表評論稱:
“兒童身系國家未來,這背后的公司,需要好好查一查,千萬別人孩子金色的童年,變成金子的童年,被讓娃娃們道都沒找著,就尋摸著出道了!”
網友們的不同反應:
除開媒體表達嚴重關切之外,網友們對“天府少年團”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一個網友留言問:“這父母是怎么想的?”
另一個網友留言評價道:“過早扼殺了孩子的童年!”
還有一個網友留言說:“這個社會太浮躁!”
一個網友用圖片的形式留言道:“希望有關部門能管管!”
總之,網友們對這種過早地離開學校,走上偶像、名人賺錢之路,也表達了極大的質疑和批判。
“天府少年團”背后所屬公司是誰?
平均年齡只有8歲的“天府少年團”宣布出道的確荒唐,但是,這個偶像組合究竟是由哪家公司打造出來的?是誰在負責“天府少年團”的宣傳和運作?
網傳“天府少年團”背后的公司是“ASE亞洲星空娛樂”,是一家“泰國公司”,但是目前沒有培訓資質”。
經調查,發文人發現“天府少年團”的所屬公司并不是“ASE亞洲星空娛樂”,而是一家名為“時代星空文化傳媒(成都)”的公司。
8月24日,的發文人獨家聯系并采訪了這個公司的負責人孫雷,該負責人表示,對外宣稱“天府少年團”的所屬公司都是總部在泰國的“ASE亞洲星空娛樂”,但實際的執行主體卻在成都(即為“時代星空文化傳媒(成都)有限公司”)。
“8歲少年團”其實早在2021年初就開始打造和宣傳了
媒體和網友都質疑這個“8歲少年團”背后有“資本運作”的影子,孫雷對此向發文人表示:“天府少年團”目前屬于非盈利團體,公司給小孩的排練和培訓都是免費的。
雖然公司負責人對此做出了“非盈利團體”和“免費”的回應,但人們仍然懷疑該偶像組合背后由“資本運作”的影子。
根據網上公開資料顯示,ASE亞洲星空娛樂最早于2021年初進入我國市場。最先在四川成都成立“ASE國際偶像訓練基地”;1月28日,又與廣東省演藝行業龍頭企業恒隆娛樂簽訂合作協議,正式成立“ASE國際偶像訓練基地廣州中心”。
在短短一個月內就成立了兩家偶像訓練基地,這個速度的確令人驚訝。如果不是資本的力量,會產生如此快速的效應嗎?
更令人驚訝的是,ASE亞洲星空娛樂是在2021年初進入我國市場的,然而,在2021年2月7日的一篇報道中,已經開始宣稱“以首個出道偶像團體‘天府少年團’拉開ASE在我國的偶像產業序幕”。
通過這些線索,我們發現:“天府少年團”是早在2021年初就已經開始打造和宣傳的一個偶像組合了。
偶像“低齡化”現象為何令人擔憂?
孩子們都當上名人了,想想他們的父母這得多高興啊?但實際上,他們的父母可能并未意識到背后的隱患,其負面影響很大。
第一,“8歲少年團”如果得以成功出道,那么可能會帶領更多的未成年人爭相效仿進入紅人,孩子從小就知道不用讀書了,直接當名人更賺錢,這對社會發展來說是非常危險的;
第二,這些平均年齡只有8歲的少年團,如果不是資本運作,如何掙錢謀生?現在被公司捧紅掙錢,今后一旦資本撤離,這些孩子將如何自謀生路?
正如所言,這些娃娃們連“道”都沒找到,竟然還讓他們“出道”,這究竟走的是什么“道”?上了誰的“道”?
延伸閱讀:《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
未成年人當名人,究竟有沒有相關的法律文件來規定呢?有!
2019年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其中第四條規定:
“未成年人節目管理工作應當堅持正確導向,注重保護尊重未成年人的隱私和人格尊嚴等合法權益,堅持教育保護并重,實行社會共治,防止未成年人節目出現商業化、成人化和過度娛樂化傾向。”
第十條規定:
“不得制作、傳播利用未成年人或者未成年人角色進行商業宣傳的非廣告類節目。”
第十四條規定:
“邀請未成年人參與節目制作,其服飾、表演應當符合未成年人年齡特征和時代特點,不得誘導未成年人談論名利、情愛等話題。”
結束語:
七八歲的孩子可以走上藝體之路,但以學校教育為中心的路子還是不能偏,父母不能過早地把成人的名利觀念強加給孩子,否則,家長今后可能將會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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