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家長怎樣用哲學”系列
價值論
一個人的價值,應當看他貢獻什么,而不應看他取得什么。
--- 愛因斯坦
三、什么是物質價值和精神價值?
——價值的類型
(一)物質價值——指人的物質需要的滿足。
(二)精神價值——指人的精神需要的滿足。
(三)物質、精神綜合價值
1.物質、精神綜合價值,是指對人的物質和精神共同需要的滿足。人類社會發展到現在,更多的是全面的價值,非要生硬地把她們歸入物質價值或精神價值都不合適。說全了,這種綜合價值既包含物質生產價值和精神生產價值,又包含物質消費價值和精神消費價值。我們評價社會現象主要靠物質、精神綜合價值。
劃分價值的類型,還有一種特殊的方法,就是按照價值關系取得的成果為標志,最典型的就是“真”、“善”、“美”。
2.真善美是人類一切理想境界的最完整標志。合乎規律是真;合乎目的是善,在真和善的基礎上,把真和善統一起來,通過光輝而又生動,有美感的具體形象,愉悅人、感染人。符合這種規律,才是美。歌德曾經指出“美是自然的秘密規律的表現,沒有美的存在,這些規律也就絕不會顯露出來”。
“真”側重于人掌握客觀規律,善側重于掌握人的需要,人只有滿足自己和社會的需要才能達到善。而美則側重于在前兩者的前提下,超越真和善各自的片面性,比較自由地把握客體,從而充分地達到自我實現的境界。難怪黑格爾說“審美帶有令人解放的性質”。在美的境界中,美的本質得到了實現,美對于人的自由的發展具有主導地位。
“人的認識能力包括人的實踐能力、認知能力、價值判斷能力和審美能力,審美從其他能力發揮作用的終點開始自己的創造,就使自己與其他能力處于主客體統一的不同層面上。她是包含了其他一切能力而又超越了其他一切能力的最高層次的能力”。
也可以說,美——就是創造,在創造中體現了人的本質力量
人,永遠不會滿足現有的生活,總要創造更新的生活,創造美的事物。人的自由自覺的活動是按照美的規律來進行的,人在變革世界的同時,人也在變革自己。也就是每一個人不但按照美的規律塑造物體,同時按照美的規律塑造自己的人生!
所謂美的事物,就是在實踐創造的基礎上,體現了人的本質力量并且有積極意義的生活形象。
建筑工人欣賞自己建造的高樓大廈;農民欣賞自己辛勤培育的莊稼;藝術家欣賞自己嘔心瀝血孕育的作品,教師欣賞自己循循善誘之下主動發展的孩子,家長則更是欣賞自己千辛萬苦拉扯大的孩子。
創造美的人,本身就是美的,表現實踐美的主體在本質和形象上也是美的。如果人們不能以美好的理想為目標,不能超出狹隘的物質享受,不能通過占有物而全面地占有自己的本質,從而以全部感覺在對象世界中肯定自己,在各個領域中確立自己的主體地位,就不能在自我創造的世界中得到精神上的滿足,人們最終也就不能成為完善、自由的主體。
家長是為未來而工作,在充滿理想的生活中,往往能夠超出狹隘的物質享受,看到自己的孩子,出現曲折的但又是可喜的進步,也就是在孩子們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主體力量,感到人生價值時,這種精神滿足、境界美是其她人體會不到的。
“實踐不僅創造了對象世界的美、物的美,而且創造了人的美。”
由于美是使人成為主體,徹底擺脫動物界的最后環節,是人的主體性得到全面實現的標志,因此,美是人生價值的最高追求或最高境界,是最重要的綜合價值。
小建議
價值分為物質價值、精神價值和綜合價值。家長面對孩子,更多地涉及精神價值和綜合價值。當前,根據社會現狀,家長更需要從真善美的高度,探討如何滿足孩子成長中的價值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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